发布时间:2021-0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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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不断挖掘和培育我国企业文化建设典型,引领企业高质量发展,落实《关于开展2020-2021年度全国企业文化优秀成果发布活动的通知》(中国企联业字〔2020〕18号),北京市安全生产联合会联合北京企业联合会等7家社会组织共同开展2020~2021年度北京市企业文化优秀成果遴选工作,这项活动是经中央九部委清理整顿评比达标表彰后批准保留的评选表彰项目,也是全国企业文化领域唯一保留的表彰项目,每两年举办一届。活动自2002年创建以来,共举办了十三届,表彰了企业文化优秀成果1145项,有力地促进了我国的企业文化建设,受到企业界、经济界、学术界等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和大力支持。
为促进我市企业文化建设,做好全国企业文化优秀成果发布活动的遴选推荐工作,推出一批具有首都特色的企业文化成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总体安排
(一)基本程序
遴选工作按照推荐申报、项目评审和宣传推广三个阶段进行。
(二)评选范围
在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注册,具有法人地位的各类企业所创造的企业文化优秀成果。
(三)推荐申报
(四)择优推荐
根据评审成绩确定北京市企业文化优秀成果特等、一等和二等。并从获得北京市企业文化优秀成果评审成绩特等、一等的成果中择优推荐申报全国企业文化优秀成果。
(五)截止时间
成果申报起止日期为:自本文件印发之日起至2021年5月20日,过期不列入本届申报范围。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条件
企业文化成果具有先进性。成果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树立高度的文化自信、文化自觉和文化自强;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符合企业高质量发展方向。
企业文化成果具有系统性。成果能够以科学系统的企业文化目标体系、工作体系、考核体系融入经营管理全过程,纳入企业发展战略;企业文化工作定岗定编,持续推进。企业文化成果具有独特性。成果符合企业经营发展的特点,体现了企业成长历程的经验积累,特色鲜明,个性突出。
企业文化成果具有实效性。成果对企业改革发展产生内在驱动力,发挥内强素质、外树形象的作用,实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相统一,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
申报的企业文化成果原则上要运行实施满2年(含)以上。
(二)申报要求
撰写成果报告。按照要求撰写企业文化成果报告(具体撰写要求见附件2),体现该成果对企业经营管理产生积极影响的一个或多个方面。这些方面主要包括:企业转型、技术创新、管理升级、企业党建、品牌建设、和谐企业、安全生产、绿色发展、诚信建设、社会责任、文化融合,等等。3.图片资料。准备企业文化成果主要创造人电子版照片(标准照和工作照各1张)及5张有关企业文化活动的电子版照片(具体要求见附件2)。
4.材料报送。申报表、成果报告等申报材料完善后,将纸质版材料一式三份,连同电子版一并报送至我会。
三、评审办法
(一)组织机构
组委会由北京企业联合会牵头、其他各联合主办的协会安排1人组成。组委会下设办公室,负责活动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办公室设在北京企业联合会。
(二)评审程序
评选审定工作分初审、复审和审定三个阶段。
初审。组委会办公室对申报材料进行初步审查,主要包括申报对象资格审查、否决项审核(包括企业诚信记录、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信息的查验)及申报材料规范审验等。初审合格者进入复审程序。
复审。组织专家进行审读、评议,并根据需要实地考察部分企业,形成复审意见及候选成果名单。
审定。召开专家会议,将复审合格的成果材料提交评委,依据评审规则和标准打分,确定特等、一等和二等成果名单。审定结果在各协会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推荐申报全国企业文化优秀成果。
四、宣传推广
(一)2020~2021年度全国企业文化优秀成果
全国企业文化优秀成果设特等奖、一等奖和二等奖,对经评审确定的企业和成果创造人,在2021年举办的全国企业文化年会上进行表彰,为获奖企业颁发单位奖牌、证书,为成果创造人颁发个人证书。入围成果将由中国企业联合会编辑出版2020~2021全国企业文化优秀成果文集,并在2021年全国企业文化年会上首发;对受表彰企业的成功经验,联合中央主流媒体开展宣传报道,利用中国企联微信平台进行推广;推荐入选知名高校教学案例库,将部分优秀成果收入中国企业联合会企业文化案例库。通过相关程序的审查,推荐部分受表彰企业为“全国企业文化最佳实践企业”候选单位。
(二)北京市企业文化优秀成果
北京市企业文化优秀成果根据评审成绩确定特等、一等和二等,择优申报全国企业文化优秀成果,并推荐给媒体、高等院校、研究机构等单位进行宣传推广和教学研究,组织典型经验交流。
五、工作要求和有关事项
(一)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确保评审活动的示范意义。
(二)推荐和评审中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企业收取费用增加企业负担。
(三)申报单位、推荐单位要据实填报、认真核实,并对所申报、推荐成果的真实性和可靠性负责。
(四)推荐单位应积极配合评审工作。
(五)评审活动日常工作由组委会办公室负责,办公室设在北京企业联合会。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惠新里3号A座2层
联系人:王海霞
电话:64976387
邮箱:shegongbu2018@163.com
附件:1.北京市企业文化优秀成果申报表
2.企业文化优秀成果报告撰写要求
京企联字〔2021〕6号关于开展2020-2021年度北京市企业文化优秀成果遴选工作的通知.pdf
北京企业联合会
北京市企业家协会
北京工业经济联合会
北京市安全生产联合会
北京服务贸易协会
北京市女企业家协会
北京市企业发展促进会
北京物流与供应链管理协会
2021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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