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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安全生产联合会关于申报2019年度社会组织党建管理岗位补贴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5-13

各有关社会组织:

为进一步推动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全面、务实、有效开展,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根据市社会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为社会组织提供党建管理岗位补贴办法(试行)》(京社领办发﹝2017﹞12号)有关要求,进一步发挥好北京安联服务政府、服务社会、服务会员的“枢纽型”社会组织作用,现就2019年度应急管理领域社会组织党建管理岗位的申报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岗位时间及补贴标准

本次申报岗位补贴使用时间为2019年1-12月份,每个岗位补贴整体费用为5万元。

二、岗位确定

符合2019年度社会组织党建管理岗位的申报的岗位主要包括:

(一)在市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正式登记的社会组织的党组织书记或副书记等;

(二)在市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正式登记、尚未成立党组织的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指导员;

(三)其他有特殊需要的党建工作岗位。

注:每个社会组织党委支持1个岗位;每个社会组织联合党组织支持1个岗位;每个社会组织党支部支持1个岗位;已建立党建工作小组的社会组织,由市级“枢纽型”社会组织党建委综合统筹,采取联合的形式,每10个党建工作小组支持1个岗位;暂未建立党组织的社会组织,原则上由市级“枢纽型”社会组织党建委综合统筹,采取联合的形式,每10家社会组织支持1个岗位,用于党群工作开展;

已有明确财政渠道支持的以上岗位,不在本次申报支持之列;鼓励以上党务工作岗位与业务工作岗位交叉融合,体现“党建和业务工作一起抓”的原则要求。

三、申报及审核程序

申请单独党建管理岗位的社会组织,向北京安联提交《北京市社会组织党建管理岗位支持申报表(单独岗位)》(附件1);申请联合党建管理岗位的社会组织,向北京安联提交《北京市社会组织党建管理岗位支持申报表(联合岗位)》(附件2);所有申报单位均需填写《北京市社会组织党建管理岗位聘用人员情况登记表》(附件3),期间如果出现人员变动,应及时将有关情况报送北京安联。

(一)申报时间。请领域内各社会组织认真研究本通知内容,认真填写《社会组织党建管理岗位支持申报表》和《社会组织党建管理岗位聘用人员情况登记表》并于2019年5月15日(星期三)前将电子版发送至北京安联邮箱:shegongbu2018@163.com。

(二)初审推荐。北京安联对本领域社会组织申报的岗位进行审核把关,并按照内部程序明确审核意见,根据审核结果,报送市委社会工委。

四、岗位聘用

(一)岗位确定后,各单位要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岗位人员选聘、择优录用。

(二)用人单位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同岗位聘用人员直接签订劳动合同;直接签订劳动合同确有困难的,可从具有专业资格的人事(劳务)派遣等机构引入所需人员。

(三)岗位聘用人员基本条件

1.中共正式党员;

2.忠于党的事业,具有一定的党建专业知识、理论素养和政策水平;

3.了解党建实务工作;

4.具有相应的组织协调、文字表达等工作所需能力;

5.身体健康,党支部书记、副书记年龄不超过60周岁,其他人员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

6.用人单位可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明确相关资格条件;选用人员时应严格遵守市委组织部《关于规范退(离)休干部在社会团体兼职问题的通知》等相关规定。

(四)人员聘用基本程序:

1.向社会或一定范围内公开发布相关招聘信息;

2.严格审核应聘人员的基本资质;

3.组织应聘人员进行必要的相关测试;

4.按照内部规定程序研究确定拟聘用人选;

(五)用人单位应结合实际制定《岗位说明书》,明确不同岗位所承担的具体工作职责。

五、人员管理考核

(一)人员到岗后,按照“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用人单位负责岗位聘用人员的日常管理:

1.实行实名制管理,体现到岗位聘用、工作开展、人员变动、补贴发放、考核评价各个环节;

2.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引导聘用人员树立良好的思想政治素养,并按照《党章》及有关规定要求加强教育管理;

3.建立考勤制度,做好岗位聘用人员的出勤和请销假登记;

4.建立奖惩机制,充分调动岗位聘用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

5.搞好在岗培训,提高聘用人员的业务能力;

6.积极创造条件,促进岗位聘用人员健康成长。

(二)用人单位每月对岗位聘用人员进行一次考查,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具体的考查评价办法,考查内容一般包括:

1.政治思想和道德品质,具体表现在政治态度、思想意识、道德修养等方面;

2.党的知识和工作能力,具体表现在工作思路、知识掌握及工作处理等方面;

3.工作态度和敬业精神,具体表现在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工作责任心等方面;

4.在岗履职和工作实绩,具体表现在工作完成、作用发挥及取得的成绩成效等方面;

5.工作作风和廉洁自律,具体表现在执行廉政纪律、工作纪律及内部规章制度等方面;

6.用人单位要对岗位聘用人员作出考查意见,并保留书面记录。

(三)北京安联采取日常检查、中期考查和终期考核等方式进行服务管理。

1.日常检查。不定期对本领域岗位聘用人员上岗出勤、作用发挥等情况进行抽查或集中检查;

2.中期考查。在岗位聘用人员到岗6个月时进行,主要内容是岗位工作的规范性和实效性、岗位人员履职情况等,可集中组织或单独组织,采取听取汇报、实地考察、审阅相关资料等方式进行。

3.终期考核。在岗位周期结束前半个月内,一般以考评会的形式集中组织进行。主要内容:

(1)岗位聘用人员进行个人述职,总结到岗来开展工作、取得成效情况,查找不足,明确努力方向;

(2)形成考核评价表,对岗位聘用人员进行打分测评;

(3)用人单位汇报人员到岗来岗位工作开展情况、取得实效、岗位聘用人员的表现等。

六、经费使用管理

(一)一次性拨付给用人单位,由用人单位逐月发放;

(二)岗位聘用人员经第三方劳务机构等派遣的,资金拨付及发放方式根据双方委托协议实施;

(三)岗位聘用人员的补贴发放,应做到按月及时,不得提前或累积;

(四)岗位经费要专款专用,不能用于给非聘用人员发放奖金或补贴,不得虚报、冒领、截留、挪用或变相使用。对违规行为,视情节追究责任;

(五)北京安联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对经费使用的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进行监督、检查。会定期检查、动态掌握经费使用单位岗位经费的使用、发放和剩余情况;指导、督促用人单位按有关规定管理和使用岗位经费;配合市委社会工委进行督导和检查;

(六)用人单位要建立专门台帐,单独核算,不得与其他经费混合使用;将聘用人员的岗位补贴领取、发放账目明晰记录;保留好经费支持凭证(如本人领取签字、银行转账凭条等)。

七、处罚措施

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北京安联将核减或取消经费支持,并将有关情况报送市委社会工委:

一是资金使用率不高,工作成效不明显或未按期结算;

二是挤占、挪用项目经费用于开展与项目无关工作的;

三是存在财务造假、虚报、冒领等违规行为;

四是出现其他资金使用违规现象的。

特此通知。


附件:

1.北京市社会组织党建管理岗位支持申报表(单独岗位)

2.北京市社会组织党建管理岗位支持申报表(联合岗位)

3.北京市社会组织党建管理岗位聘用人员情况登记表


附件1:北京市社会组织党建管理岗位支持申报表(单独岗位).docx

附件2:北京市社会组织党建管理岗位支持申报表(联合岗位).docx

附件3:北京市社会组织党建管理岗位拟聘用人员情况登记表.docx

北京市安全生产联合会

2019年5月13日

 

联系人:王栋,电话:010-649763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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