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09-10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本市供热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以下简称标准化)建设工作,促进标准化建设提质增效,持续夯实企业安全生产基础,根据《北京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北京市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组织单位管理办法〉等标准化工作制度的通知》(京安办发〔2017〕38号)要求,经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供热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市供热办)同意,北京市应急科技发展促进会(以下简称科促会)组织开展供热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评审单位复审及年度考核工作,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复审时间
2020年9月9日至9月18日。
二、复审条件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固定办公场所,配置办公设施设备,具备必要的技术支撑条件。
(二)具有安全评价机构资质。无安全评价机构资质的,应当具备从事安全生产技术服务的专业能力,且从事安全生产标准化相关工作2年以上。
(三)具有负责标准化日常管理的专职工作人员。具有至少6名能够满足相关专业领域标准化评审工作需要的专职评审员,包括3名以上从事供热相关专业满2年的专职评审员,评审员应当是注册安全工程师或者具有工程师相应等级的专业职称。
(四)具有健全的标准化评审过程控制体系文件、管理制度、评审工作档案和评审人员档案,相应证照齐全,无违法行为记录。
(五)具有企业信用评价等级证书,且达到1A及以上等级的,评价证书可在国家或北京市政府部门官方网站查询。
三、复审材料
申请复审供热企业标准化二级评审单位资质需提交以下材料并满足相关要求:
(一)工商营业执照、安全评价资质证书、注册安全工程师事务所备案材料、经营场所所有权或租赁证明复印件,加盖本单位公章。
(二)《供热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单位登记表》(见附件1,一式两份),左上角加盖本单位公章。
(三)《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员登记表》(见附件2,一式两份)。
(四)评审员的身份证、注册安全工程师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学历证书、劳动合同、近三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等复印件,加盖本单位公章;
(五)安全生产技术服务过程控制体系文件、内部管理制度,加盖本单位公章;
(六)本单位已从事的标准化评审、安全评价、安全咨询等安全生产相关工作业绩报告(提供工作业绩目录,近两年工作项目协议或合同),加盖本单位公章。
(七)北京市企业信用评价证书复印件,加盖本单位公章。
四、复审及年度考核程序
(一)材料审核
各单位于2020年9月18日前,将复审及年度材料纸质版装订成册,加盖单位公章通过快递方式寄送至科促会(北京市朝阳区惠新东街1-1号409室,李莹19910232712,邮编:100029),信封上请注明“供热复审考核”字样,并将申报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bcsst_member@163.com。复审及年度考核材料以纸质版为准,过期视为放弃复审,资质过期取消。
(二)综合考核
评审组对各复审单位材料进行审核,实地查验场所环境、人员配备、制度档案情况,组织复审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工作答辩(具体以后续通知为准)。依据综合评测考核结果,报市供热办留档,并经市供热办核定后对符合资质的评审单位履行备案程序。
(三)备案管理
复审且年度考核合格评审单位自愿提出备案申请,主动承诺并严格遵守业务范围,与科促会签署相关自律公约和协议。
(四)发布公告
复审及年度考核工作结束后,经市供热办确认,在科促会官网上予以公告,并发放北京市供热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评审单位资格证书。
五、有关要求
(一)各单位应如实填报相关内容,并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未如实填报相关内容的单位,一经核实,立即取消该单位在本市的标准化评审资格。
(二)经本次复审且年度考核合格的评审单位,可从事本市行政区域内供热企业二级标准化评审工作。
特此通知。
附件:
北京市应急科技发展促进会
2020年9月9日
(联系人:李莹;联系电话:63522181、19910232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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