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9-07-12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本市供热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以下简称标准化)建设工作,促进标准化建设提质增效,持续夯实企业安全生产基础,根据《北京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北京市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组织单位管理办法〉等标准化工作制度的通知》(京安办发〔2017〕38号)要求,经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供热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市供热办)同意,北京市应急科技发展促进会(以下简称科促会)组织开展供热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评审单位的重新遴选工作,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时间
2019年7月12日至7月31日。
二、申报条件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固定办公场所,配置办公设施设备,具备必要的技术支撑条件。
(二)一般应当具有安全评价机构资质。无安全评价机构资质的,应当具备安全生产技术服务专业能力,且从事安全生产标准化相关工作2年以上。
(三)具有负责标准化日常管理的专职工作人员。具有至少6名能够满足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需要专职评审员,包括2名以上供热相关专业的专职评审员,评审员应当是注册安全工程师或者具有工程师相应等级的专业职称。
(四)具有健全的标准化评审过程控制体系文件、管理制度、评审工作档案和评审人员档案,相应证照齐全,无违法行为记录。
三、申报材料
申请供热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评审单位资质需提交以下材料并满足相关要求:
(一)工商营业执照、安全评价资质证书、注册安全工程师事务所备案材料、经营场所所有权或租赁证明复印件,加盖本单位公章;
(二)《供热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单位登记表》(见附件1,一式两份),左上角加盖本单位公章;
(三)《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员登记表》(见附件2,一式两份);
(四)评审员的身份证、注册安全工程师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学历证书、劳动合同、近三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等复印件,加盖本单位公章;
(五)安全生产技术服务过程控制体系文件、内部管理制度,加盖本单位公章;
(六)本单位已从事的标准化评审、安全评价、安全咨询等安全生产相关工作业绩报告(提供工作业绩目录,近两年工作项目协议或合同),加盖本单位公章。
四、工作程序
(一)材料审核
各单位于2019年7月31日前,将申报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bcsst_member@163.com,申报材料纸质版加盖单位公章报送或邮寄至北京市朝阳区惠新东街1-1号409室,邮编:100029。申报材料以纸质版为准,报送时,携带相关证照原件以便现场查验核对。过期视为放弃申报,不予审核。
(二)综合测评
评审组对各申报单位材料进行审核,实地查验场所环境、人员配备、制度档案情况,组织申报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工作答辩(具体以后续通知为准)。按照综合评价、总量控制的原则,择优提出推荐名单,经市供热办确认后履行备案程序。
(三)备案管理
入围评审单位自愿提出备案申请,主动承诺并严格遵守业务范围,与科促会签署相关自律公约和协议。
(四)发布公告
申报工作结束后,经市供热办确认,在科促会官网上予以公告,并发放北京市供热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评审单位证书。
五、有关要求
(一)各单位应如实填报相关内容,并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未如实填报相关内容的单位,一经核实,立即取消该单位在本市的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资格。
(二)经本次审核认定的评审单位,可从事本市行政区域内供热企业二级标准化评审工作。
特此通知。
附件:
1. 供热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单位登记表
2. 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员登记表
3. 评审资格认定上报材料模板
关于开展供热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评审单位重新遴选工作的通知.pdf
北京市应急科技发展促进会
2019年7月12日
(联系人:李伟锋;联系电话:63522181、13581729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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