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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安委会办公室进一步部署涉爆粉尘隐患治理专项行动

发布时间:2018-03-20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2017年工贸行业粉尘防爆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的通报》(安监总厅管四函[2018]33号)要求,进一步加大本市涉爆粉尘企业隐患治理推进力度,近日,市安委会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涉爆粉尘企业事故隐患治理专项行动的通知》(京安办通[2018]30号),持续推进涉爆粉尘企业开展隐患治理专项行动。

《通知》总结了全市2017年涉爆粉尘隐患治理工作特点及成效,对工作成效明显的海淀、顺义、石景山、密云等区给予表扬,同时也分析指出全市存在的主要问题。《通知》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对2018年涉爆粉尘隐患治理专项行动提出明确要求,重点围绕强化政府推动、突出治理重点、严格执法检查、狠抓闭环管理等方面提出六项具体措施:一是进一步加大工作推进力度。各区要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涉爆粉尘隐患治理实施方案,加强工作部署和统筹调度,确定年度治理目标和阶段性任务,全面推进涉爆粉尘企业“十项重大事故隐患”的彻底整改。二是全面掌握粉尘爆炸风险状况。各区每年要对涉爆粉尘企业进行一次摸底排查,持续更新基础台帐。要组织专家或相关专业机构开展涉爆粉尘企业安全风险评估,掌握安全风险等级,制定针对性措施。三是进一步加强宣传教育培训。各区要深入开展粉尘防爆安全宣传,继续开展粉尘防爆安全培训,不断增强各级各类人员粉尘防爆基础管理水平。结合实际树立隐患治理典型示范企业,带动全区涉爆粉尘隐患治理工作深入开展。四是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各区要将涉爆粉尘企业列入年度执法检查重点,针对粉尘爆炸“十项重大事故隐患”,开展全覆盖执法检查。对爆炸风险高、仍未开展隐患治理的企业,要依法实施行政处罚,责令停产整改。五是加强隐患整改监督指导。各区要加强对涉爆粉尘企业隐患治理工作指导,督促企业严格落实隐患整改工程安全措施,隐患治理完成后应组织专家验收。加强除尘器及相关安全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使用,确保安全设备设施正常运行。六是加强停产企业安全管控。各区要将不具备隐患整改条件或经整改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涉爆粉尘企业列入疏解退出名单,并督促企业严格采取风险管控措施。定期对已停产或列入疏解退出的涉爆粉尘企业进行巡查检查,彻底清理积尘,严防粉尘爆炸事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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