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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安责险支持参保企业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若干措施的社会公告

发布时间:2020-02-25

为贯彻落实北京市应急管理局、北京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关于北京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支持参保企业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若干措施》(京应急发〔2020〕8号)文件精神,积极履行保险企业社会责任,支持参保企业开展防疫工作和复工复产,减轻疫情对企业生产经营影响,与参保企业同舟共济、共渡难关,北京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以下简称"北京安责险")的各保险机构特公布以下六项措施:

一、免费延长参保企业保险期

对于北京安责险保险单终止日期在2020年2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的5.68万家参保企业,免费延长保险期90天(减免保险费2709万元),提供3075亿元的风险保障。其中涉及年保险费在2000元及以下的小微企业4.84万家。

二、扩大事故预防费使用范围

根据《关于北京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支持参保企业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若干措施》(京应急发〔2020〕8号)文件精神和《北京市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事故预防费提取使用办法》(京安办发〔2017〕19号)相关规定,扩大事故预防专项费的使用范围,统筹使用2019年度1370万元事故预防专项费,优先用于参保企业和各街乡镇基层一线的新冠肺炎防疫物资购置。

三、调整市统筹事故预防专项费和宣传费用途

计划使用市统筹事故预防专项费和宣传费,采购150万元防疫物资,用于参保企业和基层一线的疫情防控工作。

四、开展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

针对防疫期间开工的医疗、食品生产供应、轨道交通、物流配送、批发零售企业、物业、水电气热等企业单位及复工企业,优先安排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服务,降低企业安全生产风险。

五、开展相关培训

结合当前疫情防控工作实际,为参保企业提供多种形式内容的培训支持,如组织疫情防控工作培训等。

六、落实费率奖励

对疫情防控期间有突出贡献的企业,次年的保险费再给予10%费率下浮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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