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评审单位:
为贯彻落实《北京市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管理办法》(京安发〔2017〕13号)、《北京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北京市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组织单位管理办法>等标准化工作制度的通知》(京安办发〔2017〕38号)等文件要求,市安全生产联合会(以下简称市安联)在市应急管理局基础处指导和支持下,对全市54家工业企业二级标准化评审单位2019年度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年终考核,结合各区应急管理局反馈情况进行综合评价,现将考核结果公示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考核原则
1.考核依据
《北京市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组织单位管理办法》
《北京市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单位管理办法》
2.考核范围
2019年认定的北京市工业企业安全生产二级标准化评审单位,共计54家。危化和矿山二级标准化评审单位不在此次考核范围内。
3.考核方式
依据《北京市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单位管理办法》有关内容,按照日常考核与年度现场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4.考核内容
(1)日常考核主要内容为工业二级企业申报系统使用,现场复核、年度执法检查和达标核查情况。
(2)现场考核内容主要包括:一是至少6名专职评审员的资格证书、中级以上职称证书或注安师执业资格证书、劳动合同及社保证明;二是办公场地所有权或租赁证明;三是管理制度汇编;四是内控管理资料;五是2019年度评审工作资料。
5.其他说明
评审单位在北京市行政区域内开展市局直管行业和其他行业领域二级、三级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均纳入此次考核业绩内容。
(二)考核结果
结合现场考核、日常考核结果和各区应急管理局反馈结果,通过加权汇总计算得出年终考核成绩。54家评审单位年度考核平均77分,最高92.4分,最低54分;90分以上3家,考核结果记为“优秀”;70分至89分41家,考核结果记为“良好”;60分至69分9家,考核结果记为“合格”;低于60分1家,考核结果记为不合格。(详见附件)
二、考核结果运用
(一)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等次的,可于公示结束后,到市安联换发2020年度标准化评审机构资质证书。
(二)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暂停评审资质6个月(从本公告日期起算),6个月后进行复审。
(三)约谈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下等次的评审机构主要负责人,要求加强评审单位日常管理,落实标准化评审工作要求,提高标准化评审质量。
三、其他
公示时间:2020年5月19日至2020年5月25日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考核结果有异议可向市安联进行反映,反映情况和问题应实事求是,客观公正。
联系电话:64943795。
特此公示。
附件:2019年度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单位考核成绩汇总表
附件:2019年度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单位考核成绩汇总表.pdf
北京市安全生产联合会
2020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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