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安全监管局、各安全生产社会组织、科研院所、相关社会机构:
为贯彻落实市人力社保局关于提高本市专业技术人员能力素质,加强专业人才能力建设的精神,结合本市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市安全监管局与市人力社保局联合举办安全生产领域职业病危害预防与控制高级研修班,并由中国职业安全健康协会与北京市安全生产科学技术研究院联合承办。请各相关单位组织人员积极报名参加。现将研修班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研修主题与内容
(一)职业卫生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
系统学习《职业病防治法》、《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工业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等法规标准规范要求。
(二)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方法及应用
研讨交流国内外职业病危害因素仪器检测分析的先进技术、原理、特点和定量分析依据,样品分析测试条件的选择、采集、分析的实践技能和规范。研究、探讨新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检测检验的方法。
(三)职业卫生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和评审
根据国家2016年新颁布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集中学习和交流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检验实验室仪器设备和环境设施、人员等的要求,资质认定评审工作程序、相关程序文件和实验室质量控制。
(四)职业病危害风险识别、评价与控制
职业病危害因素识别的内容、常用方法,根据我国职业接触限值的概念和分类,研讨本市重点或常见的化学有害因素、物理因素防控措施和办法。
(五)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方法及应用
学习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分析、评价工作具的选用,检查表编制的依据、方法和原则,根据建设项目规模、复杂程度和类弄,确定职业病危害评价方法选择原则和内容。
(六)职业安全健康教育培训、监护分析与评价
分享交流运用“互联网+”等信息技术职业健康教育培训经验,了解职业健康监护的主要内容、医学检查方法和检查指标的技术前沿,熟透从业者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职业健康检查的目的及主要内容,健康检查报告和检查结果的后续处置的要求。
二、研修对象与地点
(一)研修对象
各单位具有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或管理人员1至2名,计划人数50人。
(二)研修地点
北京市经济干部管理学院5号楼306教室
地址:北京朝阳区花家地街19号
三、研修时间与方式
研修班采取集中授课、专题研讨、实地参观和学员个人完成调研报告或论文等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具体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自主学习(9月4日—9月8日)
根据研修内容,学员收集相关资料,包括文献检索、数据收集和实地调研,学习了解安全生产领域职业病危害预防与控制新政策、新趋势、新做法。
第二阶段:集中学习(9月11日—9月15日)
通过授课、讨论、参观等形式集中学习《职业病防治法》、《职业病防治规划》等法律法规和政策解读、检测评价方法等知识。
第三阶段:学习总结与撰写论文(9月18日—9月22日)
学员结合研修内容及本单位工作实际,撰写一篇论文,并于9月30日前将论文提交至北京市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科研管理部。
四、培训考核
完成研修课时,并按时提交与研修内容有关的学术论文1篇,3000字左右,纸版和电子版各一份。经审查通过后,颁发由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统一印制的“北京市高级研修班结业证书”。其中,论文是考核研修结果的主要依据,将依据理论性、创新性、可操作性等,对论文进行评选,评出优秀论文向市人力社保局推荐。
五、研修费用
研修学员往返交通费自理,不收取其他任何费用。
六、其它事项
(一)请参加研修人员认真填写研修班报名回执表(附件),加盖单位公章后,于2017年8月25日(星期五)16:00前,传真至北京市安科院,并将回执电子版发至812957207@qq.com邮箱。
(二) 研修班期间会预留论坛研讨时间,请各单位参加人员报送1-2个研讨题目,会务组将根据需求安排论坛研讨。研讨题目请随报名表一同传真至北京市安科院。
(三)9月11日-15日为脱产集中学习时间,统一安排食宿。请参加研修学员妥善安排工作。
(四)报到时请交2张1寸蓝底近期免冠照片。
七、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张维 刘耀峰
联系电话:010-63917768 13810201733
010-63917665 18611002820
传真电话:010-63917786
安全生产领域职业病危害预防与控制高级研修项目报名回执.docx
北京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7年8月9日
北京市安全生产联合会@版权所有 北京市东城区东四北大街107号院科林大厦A座202-209室 010-84926057 邮箱:alhuiyuan@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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