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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应急管理系统完成瓶装燃气专项整治综合执法行动

发布时间:2020-07-14

为贯彻落实市领导指示要求及2019年12月3日全市安全生产紧急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深刻汲取“12•3燃气爆炸事故”教训,全力遏制事故多发势头,根据市城管执法局牵头制定的《全市瓶装燃气专项整治综合执法行动工作方案》,全市应急管理系统作为此次综合执法行动的配合部门,从2019年12月至2020年6月开展了瓶装燃气专项整治综合执法行动。全市应急管理系统重点检查了《北京市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的贯彻落实情况,气瓶间报警装置、防爆装置、通风装置、警示标志设置和用电安全、特种作业管理、应急处置等方面的内容。

市、区、街乡三级联动,精心筹划,周密组织,协同配合,严格检查,保障了全市燃气使用安全形势总体平稳。一是组建工作机构,领导率先垂范。执法总队在贾太保副局长的领导下成立了工作专班,负责专项检查工作的统筹协调和工作指导;各区应急管理局成立了专项检查工作领导机构。贾太保副局长、钱山副局长,贾秋霞、朱戈等局领导先后带队对西城区、丰台区、通州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等进行了督查检查,为综合执法检查工作的顺利开展起到了良好的推动和示范作用。二是加强业务培训,提高检查能力。市、区应急管理局结合工作实际,采取邀请燃气安全检查专家、模范企业高级技术人员教学等方式,围绕燃气使用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安全技术要求、执法检查要点等内容对执法人员、专职安全员和社区巡查员进行业务培训,提升执法检查的科学化、专业化水平。三是强化工作融合,多方协同发力。执法总队到石景山区、通州区等区进行了调研,协调解决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并与区、街乡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各区应急管理局加强区、街乡、社区之间的纵向联系,强化与城市管理委、城管执法局等相关部门的横向联合,加强信息共享,形成工作合力。四是严格执法检查,确保取得实效。按照张家明副市长要求,执法总队针对北京市液化石油气公司及其西郊分公司存在的违法行为,依法实施了行政处罚。大兴区成立了8个督察组,由副职领导带队下沉基层,督促安全隐患经整改。西城区通过工作例会、定期通报、综合协调、挂牌督办四项机制,扎实推进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五是注重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各级利用电视台、微信公众号等新闻媒体,以及发挥专职安全员和社区巡查员的宣传作用,提示燃气使用安全注意事项,引导企业开展自查自纠,主动消除安全隐患,为综合执法行动的开展营造了良好的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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