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机构改革后全市应急系统救灾与物资保障工作任务重、人员新的特点,为帮助各区、乡镇(街道)和村(社区)救灾工作人员尽快掌握救灾工作政策,了解救灾业务上下衔接关系,熟悉工作程序和要求,市应急局对救灾工作业务进行了详细梳理,编制并印发了《北京市救灾工作指导规程》。
该规程包括基础工作、救助准备、灾情报送、启动响应、应急救助、灾后救助和绩效考评七个部分,涵盖了自然灾害救助的全过程,并且从市、区、乡、村四级安排预案、机制、物资、队伍、灾情、资金等工作,涉及自然灾害救助的全要素,对应急管理系统从事救灾工作时间不长的同志尽快熟悉业务,提升工作能力具有重要指导意义。
该规程把国家《自然灾害救助条例》《自然灾害情况统计调查制度》《特别重大自然灾害损失统计调查制度》《因灾倒塌、损坏住房恢复重建补助资金管理工作规程》《受灾人员冬春生活救助工作规程》和北京市《突发事件应急救助预案》《自然灾害救助标准》《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管理办法》等法规文件中的有关内容,按照开展救灾工作的先后顺序和运行程序进行系统集成,形成了现有法规、制度、文件的有机衔接。
该规程着眼机构改革后救灾工作面临的新情况,吸纳两年来救灾工作中建立灾情管理工作体系、协同做好受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加强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建设等实践成果,固化社会力量参与救灾、京津冀救灾协同、救助保障和服务队伍建设等创新举措,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
《北京市救灾工作指导规程》下发后,市应急局将加大培训力度,引导各区深入学习研究规程,同时,采取上门服务的方式,对规程贯彻执行中的难点和重点问题进行面对面交流沟通,督导各区不断把规程落实到具体救灾工作中,提高全市灾害救助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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