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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管理部开展工贸行业安全生产督导检查

发布时间:2020-12-17

通报两个层面的8类突出问题隐患

为加强工贸行业安全风险防范,近日应急管理部组织对江西、河南、湖南等地工贸行业安全监管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并根据风险隐患特点和突出共性问题,通报了工贸行业企业和监管两个层面的8类突出问题隐患。

此次督导重点检查钢铁、粉尘涉爆、铝加工(深井铸造)、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整治和执法检查情况,主要发现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安全监管责任不到位等问题,企业和监管两个层面的8类问题隐患较为突出。一是企业安全责任制未有效落实。被检查企业均不同程度存在安全生产责任制不健全、未落实等问题,特别是法定代表人未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安全生产责任制未覆盖全员、熔铸等关键岗位无安全操作规程、培训教育考核不严格等问题突出。二是企业人员安全知识和技术能力不足。部分企业存在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未经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就上岗,未按要求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重点岗位员工经培训后仍未掌握岗位安全职责和操作规程内容等问题。三是企业风险管理和隐患排查治理不到位。部分企业存在风险辨识评估结果与现场实际风险不符,未针对风险管控清单制定管控措施,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制度不健全、整改闭环要求不具体等问题。四是企业自查自改存在差距。被检查企业均存在自查不细致、自改不到位等问题,距离“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要求还有很大差距,同时有限空间作业管理问题普遍存在,特别是作业审批制度与实施不统一、有限空间和危险有害因素辨识不全、作业防护装备配备不到位等。五是监管人员法治意识淡薄。部分地区存在违规受理企业延期整改申请、未按期复查企业整改情况、企业到期未完成整改无处罚等现象。六是专项执法任务未落实。部分地区存在检查重点事项与专项执法部署内容不一致、专项执法任务部署推动责任链条不顺畅等问题。七是执法检查不规范。部分执法案卷存在现场检查记录填写不规范、整改复查意见书与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内容不对应等问题,特别是上下级之间移交行政处罚或整改复查履行手续不到位的情况突出。八是基层执法人员能力不足。部分一线执法人员对检查重点事项理解不深入、把握不全面,执法培训效果不显著,导致执法检查难以发现重点问题隐患。

应急管理部各督导检查组针对上述问题向各地提出具体整改要求,对有关违法行为依法依规实施处罚,跟踪督促整改到位。应急管理部要求,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工贸行业安全生产的复杂严峻形势,时刻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层层压实责任,切实做好工贸行业安全防范工作。要加强安全监管检查,深入开展专项执法行动,推动安全风险隐患整改落实,不断强化监管法治意识,严格规范执法检查工作。要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推动增强企业工作人员安全技能,不断强化企业日常风险管理和隐患排查治理,全力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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