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完善并落实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体制机制及工作措施,2017年9月27日,市安全监管局组织召开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单位工作会议。总结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建设工作成效,分析指出存在的问题,讲解新修订的《北京市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管理办法》以及配套管理制度,交流研讨标准化工作意见,对下一步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提出要求。我市工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40家评审单位负责人及部分市属国有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小组负责人,相关标准化评审专家以及市安全监管局、安全生产联合会、安全生产科学技术促进会相关负责人员等70余人参加会议。
会上,市安全监管局就编制《北京市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管理办法》及修订6个配套制度的背景、必要性、重要意义及重点内容进行了讲解,联合会和科促会分别对今年以来的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组织工作、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企业的核查情况进行了通报,市安全监管局及市劳保所专业人员分别对如何进行标准化评审,以及对有限空间作业、涉爆粉尘作业管理评审的关键要素进行了重点讲解。
会议从全市安全生产面临的严竣形势、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存在的问题等方面,分析指出了评审单位所肩负的社会责任及做好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提质增效的重要意义。会议指出,要真正实现安全生产标准化提质增效必须努力转变4个观念,即转变追究达标数量的观念、转变评审机构包办代替的观念、转变违反强制标准只给予扣分的观念、转变单纯追究标准化评审经济效益的观念。
会议特别强调实现安全生产标准化提质增效必须要落实以下四项有力的措施,即:一是抓紧印发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管理办法及配套制度,进一步完善并全面落实标准化建设工作体制机制;二是狠抓企业自主创建,不再单纯追求达标企业数量;三是以安全生产百项地标取代现有的评审标准,强制标准均应列为否定项;四是标准化创建与重点领域专项治理及执法检查相结合,有限空间作业、涉爆粉尘作业、危险化学品储存使用等不符合要求的,不予通过评审,对评审、复评等发现严重违法违规问题的,依法严厉查处。
会议对评审及复评工作提出以下工作要求:
一是要提高思想认识,转变评审观念。要进一步增强社会责任感,充分认识促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提质增效的重要意义及作用,增强安全生产法制观念及素质,及时发现问题并指导企业全面整改违反强制标准的问题。
二是要完善约束机制,强化内部管理。认真学习并全面落实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管理办法及配套制度,健全内部管理制度,严格评审程序,严格编审评审报告,加强档案管理,不断改进提高管理水平。
三是要加强法制培训,提升专业素质。全面掌握《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学习贯彻国家及本市行业及地方规章和标准政策,提高自身安全法制及安全专业知识,增强指导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的能力。
四是要加强过程指导,提供技术服务。按照规定深入企业,全面了解企业的工艺情况及安全风险,严格对照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标准,分析查找问题和隐患,指导企业全面整改不符合强制标准的问题。
五是认真组织评审,严格重点把关。加强易发生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有限空间作业、涉爆粉尘作业、涉危使用等重点危险领域的评审和复核,督促企业认真整改隐患,将标准化建设与重点领域隐患治理紧密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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