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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部署2017年全国 “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

发布时间:2017-06-16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近日下发通知,部署2017年全国“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从6月开始,全国将以“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主题,聚焦改革发展、监管执法、事故预防和安全法规知识等内容开展系列宣传教育活动,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在全社会凝聚弘扬安全发展理念、支持安全生产工作的共识,为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实现事故总量、死亡人数和重特大事故“三个继续下降”筑牢思想基础。

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于2017年6月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务院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有关中央企业同时开展。活动期间,全国将组织开展主题宣讲进企业、“6•16”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宣传咨询日、企业安全风险公告和隐患排查治理、生产安全事故警示教育、新闻发布和专家访谈等5类活动。安监、公安、交通、建设、教育、质检、民航、煤监等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负责人要深入本行业领域、本地区重点企业对口宣讲,有关中央企业、省属企业负责人要面向企业职工深入交流研讨。

6月16日,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将在北京市设主会场开展宣传咨询日活动,国务院安委会成员单位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各地区和各有关单位也将同时开展宣传咨询日活动,各级安委会成员单位参加并设立咨询台,灵活多样地开展现场咨询服务活动。

“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也将于6月至11月在全国各地展开。6月1日,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将在重庆市举办全国“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启动仪式。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负责人、安全生产专家和媒体记者,深入基层单位和重点企业,开展事故隐患曝光行、试点城市专题行、科技强安专题行、监管监察执法专题行、应急演练专题行等活动。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通知要求,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层层建立活动领导机制和工作协调机制,会同各级宣传部门协商制定活动宣传方案,把“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纳入全年安全生产重点工作,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同落实;同时,要将活动与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安全监管监察执法工作职责和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结合起来,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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