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务院安委办油气储存和长输管道企业安全风险隐患专项排查治理督导完成。国务院安委办共派出8个督导组,分别对天津、河北、辽宁、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山东、河南、广东、广西、海南、四川、陕西、甘肃等16个重点地区的57家大型原油、LNG储存企业进行了全覆盖检查,随机抽查了城镇建成区成品油储存企业19家、油气长输管道人员密集型高后果区和地质灾害易发区41处、站场20个,发现问题隐患1066项,其中重大隐患40项,责令停产整改企业2家。各督导组坚持发现问题和指导整改并重,坚持边查边改、立行立改,截至目前,问题隐患整改完成率已达到60%以上。
国务院安委办要求有关中央企业切实落实主体责任,实施问题隐患整改闭环,并实施督办。各地要立即组织开展油气储存设施安全评估,持续深化液化天然气储运环节重大风险防控,举一反三推进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切实巩固专项督导成效,有效防范化解油气储存和长输管道企业安全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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