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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安委会督查鄂宁藏安全生产大检查

发布时间:2017-09-29


9月10日至25日,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大检查综合督查组分别对湖北省、宁夏回族自治区和西藏自治区大检查工作实地督查。督查组检查了16个市、41个县(区)和相关行业管理部门,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现场检查、随机抽查等方式,重点抽查了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消防、交通运输、建筑施工等104家重点行业领域的企业和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管理情况,并对三省(区)开展大检查工作进行现场考评。

国务院安委会部署开展大检查以来,鄂宁藏三省(区)结合实际细化方案,强化政府监管职责和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取得了阶段性成效。湖北省按照突出重点行业领域,组建了煤炭电力、非煤矿山、石化工业等18个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分管副省长担任第一主任,包含相关省直部门;市、县两级均比照组建了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安全监管做到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宁夏回族自治区研究形成“一个方案”“一套班子”“一份清单”“两本台账”“两份报表”“一份报告”的“111221”安全检查思路,建立了行政执法、技术抽检、专家会诊、第三方服务“四位一体”的监管机制,着力压实监管责任,狠抓长效治理。西藏自治区突出重点,投资67亿元加强公路防护设施建设,加大客运、旅游交通改革力度,配备新型高原客车,取消车辆挂靠,推进国有化、公司化经营。

同时,督查中发现鄂宁藏三省(区)大检查工作存在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湖北省部分重点领域安全监管力度不够。湖北省地铁建设施工点多面广,安全管理水平参差不齐;全省小煤矿关闭退出时间紧、任务重,监管难度不断增大;部分地区农村自住房建设领域存在安全监管空白。宁夏回族自治区部分地区存在执法、处罚、曝光、整改弱化等问题,影响安全监管执法效果。固原市强力燃气有限公司与周边企业、居民小区安全距离不足,存在重大安全风险和隐患,应当关闭而尚未关闭。西藏自治区部分企业安全投入不足,基础设施建设不到位,仍存在违法违规生产行为。康马县兴达加气站液化气储存和装卸场所未按照规定进行安全评价,没有安全设施设计。

督查组已将现场发现问题反馈给湖北省、宁夏回族自治区和西藏自治区,明确要求各地区要进一步督促基层政府部门及企业深入查找问题原因,认真做好隐患排查整改,加大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力度。同时,要全面加强安全基础和责任体系建设,切实提升安全管理水平。10月份,国务院安委会还将针对各地大检查任务措施落实情况组织“回头看”,确保大检查工作扎实深入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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