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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求《危险化学品单位应急救援物资 配备要求(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发布时间:2021-10-15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危险化学品单位应急准备工作,提高危险化学品事故灾害应急处置能力,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中心组织修订了强制性国家标准《危险化学品单位应急救援物资配备要求(征求意见稿)》(见附件1),标准自发布日期至实施日期之间拟定的过渡期为8个月。根据《应急管理标准化工作管理办法》规定,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此次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21年9月27日至2021年11月26日,反馈意见请填写《应急管理标准项目征求意见表》(见附件2)后发送至电子邮箱tc288msc@163.com。

联系人及电话:王艳,010-64897804。

 

附件:

icon_pdf.gif附件:1.《危险化学品单位应急救援物资配备要求(征求意见稿)》和编制说明.pdf

icon_doc.gif2.《应急管理标准项目征求意见表》.doc

icon_pdf.gif关于公开征求《危险化学品单位应急救援物资配备要求(征求意见稿)》的函.pdf

 

 

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中心

2021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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