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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应急管理局召开《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修订立法专题会

发布时间:2020-05-26

为稳步推进《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修订立项论证,组织开展好《条例》全市层面专题调研,5月18日上午,唐明明副局长主持召开《条例》修订专题会,对下一阶段《条例》修订调研工作进行研究部署。

会上,法制处首先汇报了《条例》专题调研工作方案的起草制定情况,与业务处室就调研专题、职责分工、调研要求等进行了逐项研讨。经会议研究,定于6月至7月,邀请市人大、市司法局、市级相关部门、市局相关处室、区应急局、街乡及生产经营单位、中介组织、专家学者,围绕加强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保障、加强有限空间安全管理、完善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加强危险化学品监管、建立主要技术负责人制度、健全安全风险管控机制、授权街乡执法问题、健全安全生产监管体制等《条例》修订重要内容开展全市层面集中调研工作。

会议明确了相关部门职责:主责处室牵头负责专题调研会的组织筹备工作。补充完善各专题调研基础资料,结合各专题调研论证需要,确定调研会日程安排和参会单位名单,并形成专题调研报告。配合处室结合处室职责,负责相关调研议题的资料准备及调研报告起草工作,并配合做好专题调研会的组织筹备工作。

法制处统筹负责各专题调研活动,根据各专题调研会日程安排,制定具体调研计划,做好与市人大、市司法局的沟通协调。收集各专题调研报告,修改完善《条例》修订立项论证报告。

唐明明副局长强调,《条例》修订是事关全市安全生产工作的大事,要举全局之力共同推动落实。一是高度重视。此次全市层面专题调研工作,是《条例》修订立项论证阶段最重要的一轮全面征求意见建议的调研活动,各责任处室务必高度重视,处室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参与,指定专人负责相关调研专题的组织筹备工作,确保高质高效地完成各项调研任务。二是周密组织。局法制处作为牵头处室,要做好整体统筹、材料梳理、沟通协调、意见提炼、草案起草等工作。其他承担具体调研任务的责任处室要按照任务分工,筹备好组织好开展好各项专题调研工作。特别是要结合调研议题,认真研究选取参加专题调研会的各类单位及专家学者,进行充分调研论证。三是务求实效。此次全市层面调研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在调研论证过程中,既要实事求是、量力而行,又要敢于创新、大胆突破,有针对性地解决困扰全市安全生产管理的重难点问题,提出科学合理、务实高效、凸显首都特色的先进制度设计,充分确保《条例》修订工作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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