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8-07-25
各评审单位:
为深入推进标准化建设提质增效,按照市安全监管局有关要求,市安全生产联合会研究制定了《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否决项检查表(基本否决项)》和《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否决项检查表(专项工作否决项)》(以下简称《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否决项检查表》),现印发实施,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标准化评审否决项的主要内容
在现有标准化评审否决项的基础上,将安全生产百项地标中引用《安全生产法》及其相关法规并且规定了行政处罚的条款作为基本否决项;将安全监管重点工作、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治理工作,以及市委市政府对安全生产的有关要求,作为专项工作否决项。
二、标准化评审否决项在评审中的运用
《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否决项检查表》将作为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的附加标准,并导入安全生产标准化信息管理系统。在企业自评、评审单位评审和评审组织单位复核过程中,应当对照《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否决项检查表》进行检查,存在标准化评审否决项的,不得进入下一阶段工作流程。
三、过渡期工作要求
对于正在开展企业自评、评审单位评审和评审组织单位复核的,应当严格对照《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否决项检查表》进行检查,符合要求后方可通过系统进行提交;对于已经通过系统提交的,应当严格对照《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否决项检查表》进行检查,对存在问题进行整改并符合要求后进行补充提交。
附表1: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否决项检查表(基本否决项).docx
附表2: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否决项检查表(专项工作否决项).docx
北京市安全生产联合会
2018年7月24日
(联系人:耿宝利;联系电话:64979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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