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北京市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市政府第285号令)关于在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安全总监制度的规定, 近期北京市应急管理局召开安全总监制度专题调研座谈会,专题听取市级相关部门及企业对安全总监制度实施办法的意见建议。会议由谢清顺二级巡视员主持,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交通委、市国资委及8家企业(5家国企和3家民企)参加座谈会;市应急局相关处室负责人员参加座谈会。
市应急局结合前期研究工作,介绍了《北京市生产经营单位实行安全总监制度实施办法(试行)》起草情况。与会同志围绕本单位推动或实行安全总监制度相关情况,对安全总监如何设置定位(单独设置或兼任)、级别、待遇、职责职权、任职条件等关键问题的认识和看法,推动或实行安全总监制度存在的哪些难点问题等方面进行了深入研讨。
会议强调,要充分认识设置安全总监岗位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努力把安全总监制度制定好、落实好。同时,要求相关行业部门和企业扎实做好疫情期间安全生产工作。
市应急局将按照工作计划步骤,坚持走出去、请进来“开门”搞研究,深入开展专题调查研究,广泛收集汇总有关文件依据,充分吸收借鉴兄弟省市的经验成果,认真梳理参考局内处室和相关部门的意见建议,推动完成文件的起草印发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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