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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工作提示

发布时间:2020-02-25

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应急管理部《关于做好当前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安委办明电〔2020〕1号)文件要求,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保障本市各类企业安全有序复工复产,坚决克服盲目乐观情绪、侥幸心理和松懈麻痹思想,防止企业抢工期、赶进度甚至超能力、超强度组织生产,防范各类事故发生,北京市应急管理局发布以下安全生产工作提示。

一、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

开展全面的人员健康摸底排查,对返京返岗的职工,严格落实各项登记观察等措施,严防传染源输入。加强环境卫生整治和宿舍、食堂、车间等重点场所通风消毒工作,为职工提供必要的防护用品。严格执行单位入口设置体温检测点和体温检测等制度,认真筛查发热人员,坚持“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召开必要会议或组织培训时,尽可能采取电视电话、网络会议、“学习强国”视频会议等形式,防止人员聚集。

二、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组织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会议,进行安全责任承诺和安全警示教育,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切实可行的复工复产方案,复工复产前要进行安全条件、安全设施的全面自查,确保复工复产安全。

三、严格落实安全教育制度

结合当前实际,重点对一线作业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和安全管理人员开展全员安全生产和疫情防控教育培训,对调整工作岗位和新上岗的职工要落实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制度,把安全教育培训工作落实到每一个班组、每一个岗位、每一位职工。

四、严格落实隐患排查和风险管理机制

组织进行一次全面彻底的风险隐患排查,建立隐患台账,按照“定人员、定时间、定措施”的要求,确保隐患整改到位,落实风险防控措施,做到重大隐患不消除绝不开工不复工。加强有限空间、涉爆粉尘、液氨制冷等作业安全管理,严格履行相关审批程序,特种作业人员要持证上岗。

五、严格落实应急防范措施

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应急值守,严格执行值班值守制度和企业领导现场带班制度,确保及时有效处置突发事故。进一步完善突发情况应急预案,落实重点危险作业岗位和关键装置应急管理处置措施,扎实做好应急救援准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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