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原祓注册安全工程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经济开发区是城市开发建设中设立的科技研发、工业生产加工、金融服务、商务服务、文化旅游等功能区,通常与其功能定位相对应而称为科技园区、工业园区、金融服务区、商务服务区或文化旅游区。其特点是:建设项目多,入驻企业杂,管理难度大。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管委会”)是负责开发区开发建设组织协调的政府派出机构,在市(或区)建设管理领导小组的领导下,会同各职能部门对辖区范围内的所有建设项目进行安全监管工作。
为履行管委会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和应急管理职责,加强开发区建设项目安全管理由被动的非本质安全型管理向主动的本质安全型管理转变,监督开发区内各施工企业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长效机制,使开发区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不留死角,做到“事事有人管,人人有专职”,做到“风险可控,应急有力”,特提以下建议,仅供参考。
一、明确管委会安全监管职责。管委会作为开发区安全生产管理的牵头和组织单位,全面负责辖区内所有施工企业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领导工作,承担安全监管领导责任;同时对辖区内公共区域安全管理承担主体责任。具体安全职责如下:
1、负责统筹协调开发区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督促驻区企业、相关单位履职尽责,切实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突出矛盾和问题。
2、负责制定行之有效的开发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实施办法和考核办法,并督促驻区企业及相关单位组织实施。
3、负责开发区生产安全事故综合应急预案的组织编制和演练工作;负责开发区火灾、群体性中毒、群体性职业危害、交通事故等专项应急预案和相关现场处置方案的组织编制和演练工作;督促驻区企业编制并完善企业生产安全事故综合应急预案,并按要求组织演练;督促驻区企业编制并完善企业相关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并按要求组织演练。
4、组建开发区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并明确管委会主任或管委会党委书记为安委会主任,同时明确主任、副主任和安委会其他成员名单及各自职责权限范围;组织制定相关部门负责人安全生产监管职责;明确开发区各岗位责任人员、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督促驻区企业建立、健全和完善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体制机制和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5、组织制定开发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各项规章制度,组织制定开发区安全生产规划和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督促驻区企业建立、健全和完善企业安全生产制度体系和安全生产计划、目标体系。
6、组织制定并督促实施开发区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督促驻区企业建立、健全和完善企业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体系。
7、保证开发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必需的资金投入;督促驻区企业认真编制企业年度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计划,并保证安全费用足额提取和使用。
8、督促、检查开发区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事故隐患;督促组织开发区重大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工作,并督促驻区企业、相关单位和部门认真落实责任区域范围的重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每季度至少组织检查1次重大隐患防治措施的落实情况。
9、组织编制开发区职业卫生防治规划及年度计划;组织开展或督促责任部门开展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督促驻区企业依法为从业人员办理工伤保险。
10、按规定及时、如实报告开发区生产安全事故,并负责督促组织事故抢险救援。
11、督促开发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及人员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负责开发区安全生产目标、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监督考核;落实对开发区生产安全事故责任人员及责任单位的处理意见;督促落实事故防范措施;督促落实上级相关安全生产监管监察指令。
12、定期召开开发区安全生产工作会议,认真分析总结和评估开发区安全生产管理机制运行情况,持续改进和提高开发区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持续提升风险防控能力和应急救灾能力。
13、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监管职责。
二、聘请具有建设项目现场安全管理经验的第三方机构全面负责辖区内所有施工企业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实施工作,承担安全监管实施责任。具体职责如下:
1、全面负责开发区所有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现场监管工作,督促驻区企业履职尽责,协助管委会切实解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中的突出矛盾和问题。
2、负责组织驻区企业及相关单位认真实施管委会制定的开发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实施办法和考核办法,并督促相关单位组织实施。
3、组织实施开发区生产安全事故综合应急预案的演练工作;组织实施开发区火灾、群体性中毒、群体性职业危害、交通事故等专项应急预案和相关现场处置方案的演练工作;检查驻区企业生产安全事故综合应急预案、相关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的编制完善情况和演练情况。
4、检查驻区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体制机制和安全生产责任体系的建立、健全、完善情况和运行情况;
5、检查驻区企业建立、健全和完善企业安全生产制度体系和安全生产计划、目标体系情况。
6、检查驻区企业建立、健全和完善企业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体系情况。
7、检查驻区企业年度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情况,督促驻区企业保证安全费用足额提取和使用。
8、负责开发区安全生产日常检查工作,及时消除事故隐患;组织开发区重大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工作,并督促驻区企业认真落实责任区域范围的重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每月至少组织检查1次重大隐患防治措施的落实情况。
9、参与或陪同上级主管部门或监管部门对辖区内企业进行的安全检查,对检查中查出的隐患负责督促责任单位组织制定和落实整改方案及整改措施。
10、组织实施开发区职业卫生防治年度计划,检查驻区企业依法为从业人员办理工伤保险情况。
11、按规定及时、如实报告开发区生产安全事故,并配合管委会组织事故抢险救援。
12、依法履行开发区安全生产监管组织实施职责,协助落实开发区安全生产目标任务,协助落实对开发区生产安全事故责任人员及责任单位的处理意见,督促落实事故防范措施,督促落实上级相关安全生产监管监察指令。
13、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监管责任。
三、健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或应急管理机构,并按规定配齐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
四、编制切实可行且具有较强可操作性的《开发区安全监督管理实施办法及考核办法》,强调和落实“自查自纠、通报上报、追踪整改、全程监控”四环节动态管理模式,加强过程控制。制定奖罚措施和考核办法保证监督管理办法正常实施。根据相关法规、标准的更新,以及区域内企业、人员、设备设施、工艺系统的变动,每年对监管办法修订一次。
五、要求辖区内所有企业都必须强化标准化管理、信息化(电子化)管理和规范化管理三大基础管理工作,在充分结合本单位综合管理信息平台资源共享的基础上,建立和完善本单位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并全面融入地方应急管理部门的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接受国家和地方应急管理部门的监督。
(文:黄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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