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增强市属国有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持续性、专业性、权威性,强化安全生产基础工作,充分发挥市属国有企业安全生产排头兵作用,北京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与市国资委联合印发了《关于在本市市属国有企业设立安全总监(试行)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要求在市属国有企业内设立安全总监,建立安全总监机制。
《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已经2017年1月10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第1次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7年5月1日起施行。
按照“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安全保卫工作要求及加强“两会”期间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安排, “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安保组副组长、安全监督组组长、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党组成员、总工程师王浩水同志率队,于3月14日赴北京调研督导安全生产工作。我局李东洲副局长、监管三处相关负责同志陪同调研。
3月20日上午,2017年度北京市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专题培训班在国家行政学院开班。市政府王宁副市长出席开班式并讲话,市委组织部张彤军副部长主持开班式。
2016-07
为扎实推进本市安全生产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及时、规范、准确地反映企业安全生产信用状况,形成企业主动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良好氛围,按照《北京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做好安全生产信用体系建设实施工作的通知》(京安监办发〔2016〕64号)要求,现就做好企业安全生产信用信息报送工作通知如下:
2016-06
为认真贯彻《北京市安全生产信用体系建设管理办法(试行)》(京安发〔2016〕4号)(以下简称《办法》),推进本市安全生产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信用信息归集、信用等级评价和信息发布、“黑名单”管理等工作制度,构建激励诚信、惩戒失信的工作机制和社会氛围,现将有关工作明确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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